清算通知是在清算开始前,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以电话、信件、电报、传真、或在报纸上公告等形式通知债权人,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申报债权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清算通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: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,可以采取两种方式通知债权人。一方面,投资人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。另一方面,对于投资人无法通知的债权人,投资人应当予以公告,通过公告,请债权人申报债权。 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的,清算人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。通常也都是以公告的方式予以通知。 登报流程: 1.登报人先电话咨询或者微信在线咨询,确定登报大概内容。 2.客户提交刊登xxx登报声明需要的资料。 3.客户提供补办单位要求的格式。 4.确定费用、确定支付方式然后客户付款。 5、收到款后,我们整理资料,客户确认后登报。 6、快递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发给工作人员,报纸出来后安排快递。 咨询电话:010-61429368 13522481042(同微信) 工作在线QQ:1940507704 781190606 邮箱:baosheyunying@126.com 报社地址:北京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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