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分立需要公告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,公司分立,财产相应分割。公司分立时,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。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在报纸上公告。公司需要分立的,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,处理债权义务后,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,申请变更登记。具体程序如下:派生分立: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部分资产分配给另一家或几家新公司,原公司存在。另一家新公司应当办理开业登记,存续的原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;新设分立:新设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划分为两个以上的新公司,原公司解散。原公司注销登记,新公司开业登记。 登报流程: 1.登报人先电话咨询或者微信在线咨询,确定登报大概内容。 2.客户提交刊登xxx登报声明需要的资料。 3.客户提供补办单位要求的格式。 4.确定费用、确定支付方式然后客户付款。 5、收到款后,我们整理资料,客户确认后登报。 6、快递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发给工作人员,报纸出来后安排快递。 咨询电话:010-61429368 13522481042(同微信) 工作在线QQ:1940507704 781190606 邮箱:baosheyunying@126.com 报社地址:北京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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