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产广告(Real estate advertising),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权利人、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、预租、出售、租、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。不包括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、租房、换房广告。 必须真实、合法、科学、准确,不得欺骗和误导公众 1、发布房地产广告,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证明文件 (1)房地产开发企业、房地产权利人、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要资格证明。 (2)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。 (3)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。 (4)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。 (5)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、出售广告,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、销售许可证明;出租、项目转让广告,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。 (6)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,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。 (7)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。 2.房地产预售、销售广告,必须载明的事项。 (1)开发企业名称。 (2)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,载明该机构名称。 (3)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。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,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。 凡有下列情况的房地产,不得发布广告 1.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。 2.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。 3.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。 4.预售房地产,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。 5.权属有争议的 6.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7.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,经验收不合格的 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登报流程: 1.登报人先电话咨询或者微信在线咨询,确定登报大概内容。 2.客户提交刊登xxx登报声明需要的资料。 3.客户提供补办单位要求的格式。 4.确定费用、确定支付方式然后客户付款。 5、收到款后,我们整理资料,客户确认后登报。 6、快递地址、电话、联系人发给工作人员,报纸出来后安排快递。 咨询电话:010-61429368 13522481042(同微信) 工作在线QQ:1940507704 781190606 邮箱:baosheyunying@126.com 报社地址:北京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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