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德贵:本院受理原告鲜小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因你下落不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规定,现向你公告送达(2024)川1321民初3756号民事判决书,判决:唐德贵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鲜小晏109000元。案件受理费4100元,由唐德贵负担2480元,鲜小晏负担1620元;公告费600元,由唐德贵负担。公告经过30日视为送达,如不服本判决,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,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。 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 法治日报广告项目介绍: 发布企业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企业各类公告、通知 发布法院公告、仲裁公告、破产、清算、拍卖公告等 全国发行报纸、国家级中央报纸  咨询电话:010-69450786 15010325567 QQ在线:1940507704 邮箱:baosheyunying@126.com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1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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